原标题:景洪市聘请首批阳光监督员
“希望阳光监督员为景洪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将主动接受阳光监督。”日前,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阳光监督员聘任仪式视频会议结束后,景洪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与聘用的阳光监督员现场交流时表态说。
此次聘请的4名阳光监督员,来自党政机关、政法系统、社区和企业,是从全市14名推选对象中,分别经所属单位推荐、市纪委市监委筛查、州纪委州监委审核初选、省纪委省监委审核确定的人员。阳光监督员的聘请,标志着景洪市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同步强化,正式打通干部监督与阳光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渠道,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全面监督。
此外,市纪委市监委有效运用“项目工作法”,通过一系列“自选动作”,做细做实纪检监察内部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感受到内部监督就在身边。以“不定点、不定时、不打招呼”的方式,对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乡镇纪委、5个机关部室进行内部巡查和抽查,查找问题并进行跟进监督;采取“沟通交流 查看资料 问卷分析 延深调研”的方式,对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题调研,复盘后梳理出6大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作内部通报,并进行跟踪问效;聚焦疫情防控、执纪执法安全等,对辖区10个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纪(工)委开展专题检查,传压力、强措施、促整改;围绕“查、防、管”,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梳理廉政风险岗位45个;全面防范“灯下黑”,坚决依规依纪依法和有辨识有温度处置问题线索9件,其中问责1件,予以了结8件。